乐感是指人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与理解能力。通常表现為人在音乐欣赏或音乐表现时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受能力。前者的表现是隐性的,潜在于人的内心活动;而后者则将这种内心活动付诸音响传达出来。而钢琴演奏中的乐感是指对钢琴音乐作品内在涵义的深刻表现能力。人们常讲要用“内心歌唱”,要“有表情地”弹奏,亦即此意,就是指演奏要有乐感。它是音乐表演艺术(演唱,演奏)的灵魂,更是钢琴演奏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决定青年钢琴家成为艺术家的关键。乐感的状况对于钢琴表演艺术具有重要意义。
乐感需要天赋,更需要培养在音乐欣赏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真切地感受到音乐的美,便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同样,在音乐表现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贴切地传达音乐的美,我们也会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因而乐感这一概念的涵义应当包括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两方面。
在钢琴演奏中,演奏家面对现成的曲词作品要追思音乐原旨,发掘其中真谛,也要结合自己的理解感受,用手指在琴上将之表现出来,将带有自己鲜明个性色彩的对生活的感受、愿望化为音乐叙述以示他人,进行由知而感的创造。可以这么说,支配着手指的是对乐曲的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弹奏者的乐感状况。
对于乐感的来源,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乐感是先天性的,父母给的,有人则认为乐感是后天性的,经过学习得来的。前一种观点可以由此而决定一个人可否从事音乐艺术表演事业;后一种观点是任何人都可通过勤学苦练而获得演奏艺术所必备的乐感条件。以上两种观点,中外古今无数事实证明,无论先天论还是后天论都是片面的。应该承认,人的大脑器官对于音乐的感知反应是有差别的。听到同一音乐片段,有人能浮想联篇,有人却充耳不闻;有人可手舞足蹈,有人却无动于衷。显然对于非音乐的耳朵,再动听的音乐也是没有价值的。然而,玉不琢不成器。对于音乐具有良好的乐感,只是具备了从事钢琴表演艺术的某一方面的先天条件。钢琴演奏所需要的乐感,是需要经过一定专业训练的,是需要通过演奏技巧来表达的,达到一定专业程度的、具有艺术价值的乐感。这种有别于自然状态的乐感需要一定的天赋,但更需要有目的的培养。
乐感的培养
(1).首先要注重文化知识与中外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文化与艺术方面的修养。文化修养与对外部事物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直接有关。文化修养不足的演奏者,在表达作品意境、诠释作品内涵的程度必然受到一定局限。音乐作品与文学作品有著相同之处,在产生背景、社会功效、创作与欣赏均需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许多钢琴音乐作品与文学作品有关甚至是直接受文学作品启迪而创作的。
古今中外优秀的钢琴音乐作品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奇、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精华。各个流派、各个时代、各种类型的钢琴音乐往往特色各具、意境迥然,对它们的感受的理解离不开一定的社会背景、文化氛围。这是文艺作品“源于生活、高於生活”的创作原则的具体反映,也是钢琴演奏家藉以阐释作品、揭示内涵的基本依据。纵观古今中外享誉乐坛的钢琴演奏大师,无不自幼受到文化艺术方面的严格教育与浓郁薰陶,无不具有深厚而扎实文学艺术修养。钢琴演奏这棵大树只有深深植根于艺术与文化的肥沃土壤,方可枝叶茂盛,果实累累。
(2).其次要注重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音乐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宏观把握、微观分析钢琴音乐作品的能力。钢琴是和声与复调类的乐器,钢琴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是乐队作品的浓缩。如同指挥家指挥乐队需要音乐理论这一基础知识一样,钢琴家驾驭钢琴同样离不开音乐基本理论。否则,便无法通晓钢琴作品的和声配置、复调形式、织体特点、曲式结构,便无法做到胸有成竹,不仅直接影响对具体作品的感受、理解与表达,而且还会影响钢琴演奏整体水準的提高。中外古今音乐史上,不少钢琴家同时身兼作曲家或指挥家的例子举不胜举;即使专职演奏家或教师,对诸多部钢琴作品瞭若指掌亦比比皆是。这其中的奥妙当然并非他们超人一等,而是对音乐理论的熟练掌握与运用密切相关。
(3).要注重对于一切优秀音乐作品,包括中外钢琴音乐、交响音乐、民族民间音乐的欣赏,特别要注重对于优秀钢琴演奏家的演奏的欣赏,以便博采众长、融会贯通,逐步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演奏风格。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运用听觉器官大量欣赏,可以直接有效地吸取艺术精华、培养良好的感受与理解音乐作品的能力、领略作品的韵味与内涵、洞悉作品的情绪与意境。欣赏优秀的钢琴音乐,可以深入地体味作品处理方面的细微差异;欣赏中外管弦乐与民族管弦乐,可以有益于发挥钢琴演奏和声与复调的独特作用;欣赏民族民间音乐,可以更准确地表现中国钢琴音乐的东方神韵。而当今高度发达的现代科技、传播媒介,则为音乐作品的传播普及开启了多种途径。录音录相、广播电视、舞台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使音乐欣赏成为举手之劳。
一切有志于钢琴演奏者,应该利用可能的传播工具,自由遨游音乐的海洋,不断扩大艺术视野,努力深化音乐的造诣,对培养钢琴演奏所必备的良好乐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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